摘要
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系对生命权的侵害,由此产生的赔偿问题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然而,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学界历来存在争议,有代表的学说为扶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分析现行规定、从理论对比的角度探求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一方面旨在澄清理论上的争议,另一方面力求为在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运用提供帮助,以更好地发挥侵权法的救济功能。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