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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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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出处 《新华月报》 2011年第8期120-123,共4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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