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北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具体权利人——生产者的保护意识进行调研,并基于实证研究,建议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应通过激发生产者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寻求地理标志产品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并应避免制度间内耗、落实执法监督等保护机制。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1年第3期26-29,共4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北京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20071E05021000267)
北京农学院三项基金重点课题"北京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