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福建省政府了解到,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1年福建全省在已开展的33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将剩余5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据了解,福建省将引导、组织新增试点县(市、区)16周岁至59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缴费,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为制度实施时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有户籍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1年第4期43-43,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