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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将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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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福建省政府了解到,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1年福建全省在已开展的33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将剩余5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据了解,福建省将引导、组织新增试点县(市、区)16周岁至59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缴费,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为制度实施时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有户籍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
作者 夏颐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1年第4期43-43,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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