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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举措出台 促职工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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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全面促进企业职工增收的8项措施,实现企业职工“两个同步、两个提高”的增收目标。一是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人群增收。从4月1日起,天津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920元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由8.8元调整为11.6元。
作者 吴单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1年第4期88-88,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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