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亟待确立。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明确立法权限,规范创制程序,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及其配套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把高等职业教育一般的公共问题演进为公共政策进而上升到公共法律的层面,构建以法律为基本支架,以行政法规为主体规范,以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施细则的高等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使国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律的引导作用和规范形式对人们产生重要影响,从而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实然地位的提高。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90-95,共6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转型研究"(编号:DGA09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