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内的纲领性文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公约制订时代的局限和实践的发展,公约在适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增多。晚近,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区域组织等通过制订操作指南或区域性条约的方式,对公约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加以修正。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正在进行自然遗产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如何利用公约,借鉴公约的立法经验,对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71-76,共6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