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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风险控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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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和人民银行制订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同时开始施行。其中,《物权法》首次将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引入质押担保体系之中,而配套实施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为这种担保方式的具体操作开辟了路径。应收账款质押和"浮动"抵押,因其具有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该增信模式也被金融行业接受,围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的产品也不断出现。
作者 东俊艳
出处 《河北企业》 2011年第4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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