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的《正义论》自问世以来,受到了哈贝马斯等学者的质疑。为反驳哈贝马斯的观点,罗尔斯通过阐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关系,揭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及"合法性"概念在实质层面上的意义,但这恰恰又否定了其在《正义论》中所推崇的"纯粹的程序正义"的观点。而从罗尔斯著名的正义两原则的推导过程来看,"纯粹的程序正义"是一个基础性的观念,对它的否定也就动摇了其"正义论"的理论基石,使"正义论"陷入了理论危机。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第2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