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需要通过条件标准、功能标准、效能标准所共同构成的教育管理信息化评价标准体系来规范。三种标准构成自下而上的层级关系,下层标准是其上层标准的实现基础,上层标准是其下层标准的目标与动力。随着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重点的转移,功能标准将取代长期以来条件标准在评价标准体系中的关键位置,在现阶段信息化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52-55,共4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研究项目"江苏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功能标准研制"(项目编号:09SJB88000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