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以下简称新规范),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相比,内容有许多充实和提高,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的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为了使新规范能更好地指导住宅设计工作,笔者提出几点不成熟看法,供同行们研讨。一、卫生问题新规范第10.1条、第1.0.4条都提到了'卫生',但未见到《住宅居室容积卫生标准》GB11727—89(以下简称GB11727)中要求的'每人20m^3',即双人卧室的容积为40m^3。
出处
《工程建设标准化》
1999年第5期31-32,共2页
Standardiz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