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宋时期,商品经济日渐繁荣,但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始终尖锐。在此背景下,陈亮反对程朱理学的空疏、狂妄,追求民生和抗金复国的实功实效,形成了自己极具特色的功利主义法律思想:政治上,主张改革"祖宗家法",建立起适合当时形势需要的各项制度,以实现宋室的中兴;经济上,主张农商并重、藏富于民,以发展封建经济,实现民富国强;法制建设上,肯定法律对治国的重要性,强调法令贵在宽简,主张慎罚恤刑,以此缓和社会矛盾,巩固封建统治。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121-125,共5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