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无证群发短信被判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开办广告公司的周某、邵某和供职于一家科技公司的徐某在没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和委托马甸邮币市场摊主向某群发各类信息。周、邵二人的经营数额达到20余万元,徐某达到30余万元。马甸邮币市场摊主向某发送短信数量最大、涉案数额最高,达到34万余元。
作者 孙莹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1年第5期40-4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