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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万亩开发 严格依法保护——嵊州市“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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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嵊州市2010年底实有耕地面积66.5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54.98万亩,分别比"十五"期末增加了3.29万亩、1.54万亩,"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的联合表彰,2010年嵊州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作者 钱正永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1年第3期37-38,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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