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宽泛的意义上说,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的城市题材文学,大都属于社会主义“公共性”的表达,体现为一种强调城市组织化社会生活的功能。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城市个体成员没有存在的主体性质,个人必须进入国家社会生活。在表现个人加入“公共”群体方面的作品中,个人之于工厂、机关等固定的国家机构的被组织化是相当常见的。
出处
《南方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54-59,共6页
Southe1rn Cultural Foru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当代城市题材文学研究(1949-197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