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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农民工购买保险不能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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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2010年11月8日,我丈夫作为农民工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一周后,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人身综合定额保险合同,为我丈夫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定企业为受益人,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金额为30万元。但我丈夫对此一直并不知晓。一个月前,我丈夫在家因触电意外死亡。近日,我才得知企业投保一事,
作者 方园
出处 《四川农业科技》 2011年第3期61-61,共1页 Sichua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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