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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红豆杉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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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光炳先后购买他人责任山上2棵红豆杉擅自砍伐出售,获利2000元,日前,被炎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非法所得2000元上交国库。
出处 《林业与生态》 2011年第2期29-29,共1页 Forestry and 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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