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主流是企业在包括技术创新、产品更新等方面进行的正面交锋,不断丰富市场供给,消费者也从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同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层出不穷,搭便车、傍名牌的现象不仅更加严重,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引入了“商业标识”的概念,为加强对仿冒行为的规制提供了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保障。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1年第4期34-36,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