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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购物施诡计明抢暗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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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打着买东西的幌子,让受害人放松警惕,或者偷,或者抢,得手后就跑,最终却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打着购物幌子实施盗窃、抢夺的王某和孙某被山东省沾化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和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
出处 《乡镇论坛》 2011年第10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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