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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企业”入市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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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证监会于9月8日发出了《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可用于配售股票,也可用于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同时规定,在二级市场买入又卖出或卖出又买入同一种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这一重大政策的出台,标志着1997年5月以来国家严禁国企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政策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意味着长期紧闭的股票二级市场的大门终于向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敞开。这次政策出台于十五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表明了管理层对我国证券市场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对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国企三年脱困意义重大。可以说,资本市场将为国企改革提供广阔的舞台,反过来。
作者 黄美田
机构地区 广州证券公司
出处 《广东大经贸》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1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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