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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到底应该处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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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年第2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节能灯能效标识未备案该如何处理》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 0年9月1 7日,按照福建省局关于开展201 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A县质监局对中标政府补贴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俗称节能灯)产品进行检查,发现,由E行政单位协助在A县推广的B公司(不在A县辖区内)生产的C牌节能灯(型号:S YZ220V/18—3U·RR·D、生产日期:2010年6月)外包装标注能效标识(等级2级),经A县质监局上网(网址:http://www.energylabel.gov.cn)查询及电话咨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B公司生产的节能灯使用的能效标识未在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库存数量为2000支,城乡居民购买价格2.95元每支(政府补贴50%),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1年第4期22-23,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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