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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未分得股利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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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税官: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方为德国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外方占比70%。因行业发展问题,2010年初,外方撤资,并与中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低于原投资的成本转让其拥有的股份。转让股权前,我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利润尚未进行分配。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53-54,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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