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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做“镜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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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普通的交通肇事到残忍的故意杀人,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获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作者 林然
出处 《上海支部生活》 2011年第5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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