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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暖房子”工程严禁转包挂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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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为防止发生外墙施工火灾事故,吉林省住建厅对全省“暖房子”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首先要明确关键材料生产商资质:“暖房子”工程材料(产品)采购,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省级认定的节能材料(产品),其生产企业在企业管理、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水平。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11年第6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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