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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每栋新建筑都将有“身份证”明确建筑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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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出台新规,自7月1日,新竣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一律设置永久性铭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以及负责人名称等。按照新规定要求,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将铭牌设置在比较醒目的位置。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11年第6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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