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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发商延迟竣工将取消至少1年拿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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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从大连市国土房屋局获悉,大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若不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未按约定时间开竣工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限制其至少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据介绍,为依法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杜绝开发商的“囤地”行为,该市已全面实施房地产用地的开、竣工申报制度。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11年第7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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