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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词作状语 所归各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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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英语中分词的形式是受其“附着规则”(attachment rule)支配的,即,使用现在分词还是过去分词是受其逻辑主语支配的,或者说它“附着”于句子中的某个成分。一般来说,分词作状语时其意义上的主语(逻辑主语)就是谓语动词的主语。如:
作者 卞小红
出处 《中学生百科(大语文)》 2011年第5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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