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民主选举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透射出中国基层法治的前进历程,研究农村民主选举法律制度的第一步应是了解其实际运行状况。对甘肃省四个国家观察村等示范点近150户农民的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农村民主选举法律制度受到传统文化的约束,呈现出选举冷漠化、宗族势力干扰选举的正常开展等实践困境。究其根源,很大程度上源于选举法律制度与地域文化的不兼容,其在实践中的受制约格局,再次促使人们重视乡土文化体制下民主素养的缺失、村民的政治淡漠等诸多问题。因此,只有实现农村民主选举法律制度与乡土文化的重新链接与融合,才能促进选举法律制度的良性运作和基层法治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