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美国发生了仿制药审批丑闻,极大地影响了FDA的声誉,为此美国于1993年制定实施了《仿制药实施法》(Generic Drug Enforcement Act),修正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306(d)(4)条,为防止药品注册申报材料的作弊提供了预防措施,并授权FDA可矫正任何犯罪行为,规定了强制性永久撤销作弊人员在制药行业的从业资格。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1年第2期75-75,共1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