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初启动的农村卫生装备品目评估选型工作的专家明确了农村地区配置医疗器械必须遵循"适宜性、经济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医疗器械的选型要符合农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收费价格要与当地合作医疗及支付能力相适应,功能要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同时还要满足操作简便、易于维护、可靠性强、故障率低的要求,与农村卫生机构医技人员的技术水平相适应[1]。随后,在农村卫生装备评估选型品目上,灰阶超声诊断仪、呼吸机、麻醉机。
出处
《重庆医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3期1334-1335,共2页
Chongqing medicine
基金
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07BA107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