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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未获许可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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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合婴幼儿配方乳粉)。从2011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出处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1年第3期45-45,共1页 Agricult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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