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财政干预,是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主要手段。文章从我国政府财政干预国家助学贷款所存在的问题入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助学贷款发展的现实需求,提出从四个方面完善政府的财政干预:政府提供最终担保或完善现行的风险补偿金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防范贷款拖欠风险;开发国家助学贷款二级市场并提供特殊利率补贴,以推动银行足额放贷;保持财政支持力度的相对均衡,以协调各贷款项目的整体运作;实施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障学生贷款事业的均衡发展。
出处
《江苏高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45-48,共4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