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该解释公告指出企业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同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也需进行相应的调整。这表明在国际企业会计准则做出重大调整的背景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虽未与国际准则完全趋同,规定单独设置综合收益表,但综合收益的思想已正式被我国企业所采纳并在实务中加以应用。这是我国传统的会计收益理念的重大转变,无论是对会计报表的编制者还是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均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对综合收益的思想理念进行初步探讨。
出处
《现代商业》
2011年第8期189-189,共1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