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实现体面劳动的有力推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即将施行的《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依法赋予企业工会在职工工资分配、调整、支付等方面“撑腰”维权,将改变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的“老板不愿谈、工会不敢谈、职工不会谈”的局面。条例规定,企业拒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可最高被处2万元罚款。
作者 雷泓霈
出处 《时代风采》 2011年第8期1-1,共1页 Modern Eleg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