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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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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许[2011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做好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工作。
出处 《首都医药》 2011年第9期31-31,共1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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