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泰山区人大:[三项透明]打造阳光监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泰安市泰山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依法履职,立足监督职能,创新监督形式,打造阳光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一是监督工作力求透明。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全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每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
作者 李峰 赵泽宁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1年第4期56-5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