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非关联企业间借贷行为的财税处理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非关联企业间资金暂借行为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企业自有闲置资金;二是企业暂时不使用的银行借款。在实务中,非关联企业间的借款有的按照约定利率收取利息,有的不计利息。相关法规对各种不同情况的规定也不一样,下面分别结合案例进行财税处理分析。
作者 杨焕云
机构地区 聊城大学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32-3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