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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借贷的债权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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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为卷烟公司,两年前借给某关系企业3000万元闲置资金,有合同,约定年利率为11%,该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现在申请破产,我单位该笔借款共收取利息580万元,本金预计收回无望,这部分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出处 《财会学习》 2011年第2期36-36,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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