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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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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处 《财会学习》 2011年第4期9-9,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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