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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活困难,可否要求丈夫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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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家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的谢某(65岁)和丈夫田某(64岁)闹上了法庭.要求丈夫田某承担扶养义务。谢某称.自己已经65岁了,长期从事农活劳作,落下了一身疾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况且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活比较困难。而丈夫田某则是退休职工.退休后月工资1500余元,但是因为两人感情不和.丈夫田某对自己不管不问。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1年第4期61-61,共1页 Country Agriculture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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