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崖口村公社体制在2000年后逐渐陷入困境,其决定性的原因是中国的农地制度在1998年后确立了虚化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演变方向,而不是村领导人的理念和道德人格、村民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村集体资源这三个因素的变化。决定村庄精英影响力的最重要的因素也不是这三个因素,而是村庄精英所选择的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绝大多数村民在国家制度许可的范围内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意愿。村庄制度演进的路径不是村庄精英所能完全控制的,它并不按"核心制度收缩及边缘制度创新"的途径演变,而只能在国家制度变革目标允许的空间里根据村庄现有制度的得失选择能满足大多数村民利益最大化要求的制度。适当扩大农民集体的土地权利,不仅有利于"耕者有其田",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率。
出处
《开放时代》
CSSCI
2011年第5期106-121,共16页
Open Tim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农业税取消后的农村制度创新与农村治理研究"(编号:09XZZ00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