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族企业有两个基本特质:一是在领导人产生机制上,实行基于特殊关系的亲亲原则;二是在企业治理机制上,实行基于唯亲观的人治原则。这两者都是滋生软约束的沃土:一者,家族成员往往把企业资产视为家族财产,把企业业务看作是家族事务,把满足成员对组织的期待看得比组织的成长更加重要,从而产生了严重的财务软约束;二者,家族企业往往因亲情至上而缺乏一般性的管理规范,以致治理往往具有很强的随意性,从而引发了治理软约束的泛滥。这双重软约束还滋生出各种非法行为,从而严重限制家族企业的成长。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42-48,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