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中有关犯罪主观方面"明知"的规定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表现,但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却出现了证明上的困难,一方面导致刑法的惩戒功能无法发挥而放纵犯罪,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程序法上刑讯逼供等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暴露出我国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定日益脱节的现状。对我国目前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理论进行挖掘,结合国外立法实践,通过程序法寻求推定的技术性手段来解决主观"明知"的证明难题,对于长期困扰公诉机关主观方面"明知"证明困难的解决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思路。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43-248,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