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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定对犯罪主观方面“明知”的证明意义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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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中有关犯罪主观方面"明知"的规定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表现,但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却出现了证明上的困难,一方面导致刑法的惩戒功能无法发挥而放纵犯罪,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程序法上刑讯逼供等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暴露出我国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定日益脱节的现状。对我国目前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理论进行挖掘,结合国外立法实践,通过程序法寻求推定的技术性手段来解决主观"明知"的证明难题,对于长期困扰公诉机关主观方面"明知"证明困难的解决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思路。
作者 刘远熙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43-248,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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