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分店经营不善,店长要担责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罗某在某百货公司下设的分店任店长职务,在任期间,该店亏损了6万余元。百货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罗某的管理过错和进货短少造成的,依据百货公司的行业规范,该损失应由罗某承担,因此。百货公司要求罗某赔偿经济损失。但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分店损失是由罗某造成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罗某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1年第14期66-66,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