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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天然气制及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列入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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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相比于发改委在2005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在限制类的石化化工中增加了对天然气制甲醇和煤制甲醇项目的限制描述:限制天然气制甲醇以及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的建设。
出处 《甲醇生产与应用技术》 2011年第2期67-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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