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生态旅游是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也是一种新型旅游活动项目,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新亮点。文章从环境弱势群体农民环境权的角度出发,主要从宏观——行政主管部门、中观——社会中间层、微观——农民利益分享三个方面阐述农业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农民环境权保护存在的问题。针对此问题进而提出生态旅游主管部门协调机制、社会中间层组织职能完善、农民利益分享激励机制的具体对策,意使农业生态旅游活动对环境的负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对农民环境权的保护,为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与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启示。
出处
《经济师》
2011年第5期18-19,共2页
基金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科技处基于农民环境权保护的农业生态旅游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