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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上厕所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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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公司女工徐某上夜班在入厕时不慎跌伤,导致四级残疾,徐某要求单位为她申报工伤认定。公司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厕所不是工作场所,与本职工作无关,故徐某不构成工伤。请问,公司这样处理恰当吗?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1年第5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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