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公共政策的一种表现形式,反映了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格局的非均衡性特征,在非均衡的的社会情景中各利益主体互动并未使情况有所改变,这集中表现为利益诉求方式的非正常化和多样性。公共政策在规范与调节各利益主体互动中发生的冲突与行为发挥着建设性作用,而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主要主体,需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多层面审视公共政策在实现利益均衡机制构建中的价值与现实路径,为维护公平、正义和实现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障。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