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律行为和诉讼法律行为的效力一般由宪法、法律直接规定,所以本文从公法规范、私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两个方面论述了法律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其中宪法规范对法官和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效力影响是不同的。在公法私法日益融合的今天,研究法律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有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78-79,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