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博是近两年以来最火的网络工具。《南方人物周刊》更是将"微博客"评为2010年度人物。所谓微博,顾名思义是微型的博客,网络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各种客户端进行信息的分享和传播。与普通博客相比,微博一般限于140字,更新速度更快,传播方式更为便捷。2009年8月,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之后,如雨后春笋一般,各大网站开始纷纷推出微博。微博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著作权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
出处
《法庭内外》
2011年第5期30-31,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